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公寓管理,经研究决定调整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简称公寓管理委员会,下文均统一简称),指导学生公寓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党团建设、辅导员及班主任工作、人文关怀(心理咨询、文化建设)、后勤服务与安全保卫、学生自治组织和志愿服务等工作进公寓(即“六进公寓”),协调公寓管理各相关部门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检查托管单位管理、服务和经营情况,全面提高公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公寓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及职责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一)公寓管理委员会
主 任:顾 强
委 员:赵 明 李大勇 王布新 李曼曼 赵 江
马继军 丁红星 朱建国 杨 燕 赵汉川
刘 勇 李海川 张志连 冯 继 李传江
刘怀英 吉玉泉 郑昌盛 董道前 赵 昕
许苗堂 汪 涛 陈秀卫 王从局 马广杰
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主 任:朱建国
副主任:杨 燕 李曼曼 王从局 马广杰 陈晓丽
夏正宝 杜登军 王晓光
成 员:秦 梅 赵 亮 陶 醉 许邱璇 李长盛
沈思军 马文杰
公寓管理委员会实行主任责任制。如遇特殊情况,人员发生变化时,应报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由公寓管理委员会批准调整。
各学院公寓管理部
主任: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
成员若干:有关老师和学生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副主任和干事)
二、工作职责
(一)公寓管理委员会职责
负责传达、解释、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关于学生公寓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指示精神,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我校学生公寓的管理进行专题研讨。负责制定我校学生公寓的管理目标及相关政策;
负责对在校住宿学生的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教育,使学生公寓形成一种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良好氛围,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真正实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入学生生活,使其成为融思想教育、行为指导、生活服务、文化建设为一体的教育基地;
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与学生工作处的合作关系,公寓管理委员会及各职能部门对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应给予大力支持;
负责指导各学院文明宿舍管理机构的建设,调动各学院师生创建文明宿舍的积极性,把开展文明宿舍竞赛评比活动纳入公寓正常管理工作中,营造团结、和谐的公寓环境;
负责指导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帮助学生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负责确定全校学生住宿方案。
(二)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在公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关系,理顺工作程序;
负责落实有关学生公寓管理和文明建设的各种会议,并负责会议的通知、会场布置、登记、记录等各项事务;
收集整理有关学生公寓建设的文件、批示和规章制度
等,勤清、勤点、勤理,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完成好公寓管理委员会通过的各项工作,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和向相关校领导汇报等工作。
三、总体任务分配和“六进公寓”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和职责
(一)总体任务分配
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学校公寓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
由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部、宣传部和各学院配合,充分发挥师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行为的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好学生公寓思想文化建设以及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后勤、保卫、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在校住宿学生的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配合学生工作部和各学院做好各项公寓工作;
在学生工作部的领导下,成立社区学生工作中心(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等工作的落实和实施。
(二)“六进公寓”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工作任务和职责
1.学生工作部
(1)负责具体落实学校及公寓管理委员会关于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政策和制度;
(2)负责制定并执行公寓管理办法,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记录和考评学生在公寓的行为表现,向相关学院、部门提出学生奖惩意见;
(3)负责托管物业公司的招标工作,并在学校人事部门指导下聘用有关工作人员;
(4)负责学生公寓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5)负责各学院学生住宿的分配及调整工作;
(6)负责统筹安排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进公寓工作,定期对辅导员、班主任进公寓工作开展评比活动,并据此向各学院提出人员调整意见和建议。其中辅导员、班主任进公寓工作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全校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和聘用的重要依据;
(7)负责对托管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指导物业公司对其所属公寓管理人员开展聘用、培训、考核及奖惩工作,对物业公司执行常规管理、安全、绿化卫生、水电和家具设备维护等合同条款情况进行考核,并审核托管物业公司合同款的支付工作;
(8)负责各学院党团工作室的管理和考核,以及各公寓学生活动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深入学生宿舍,主动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协调处理学生宿舍中发生的各类事件,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0)成立公寓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2.组织部(人事处)
(1)指导各学院做好党员进公寓工作;
(2)指导学生工作部做好公寓管理服务有关人员的聘用工作;
3.宣传部
(1)指导学生工作部做好学生公寓的思想文化宣传工作;
(2)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宿舍文明创建工作。
4.学生工作处
(1)做好学生在公寓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配合各学院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进行针对性教育,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及时收集整理并汇报学生对宿舍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5.团委(学生会)
(1)建立公寓团组织,并指导开展公寓团活动;
(2)指导学生组织在公寓区开展积极且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
(3)及时收集整理并汇报学生对宿舍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6.后勤服务中心
(1)负责学生公寓的各类维修及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公寓的水电供应工作,保证公寓内外无污水、道路等市政设施的通畅;
(3)负责公寓周边的环境卫生及垃圾清运工作;
(4)负责公寓房屋和市政设施维护工作,保证房屋安全和市政设施通畅。
(5)负责住校生卫生健康教育及突发病情处理指导工作。
7.保卫处
(1)负责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努力创建学生公寓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
(2)定期开展公寓安全排查活动,检查整修消防设施,清理收缴管制器械,消除治安和消防隐患;
(3)及时查处公寓中发生的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违法违纪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公寓内案件的调查侦破工作;
(5)组织并指导学生做好公寓的值班巡逻及学生自我保护工作。
(6)负责公寓公共区域外来人员各类车辆管理工作。
8.信息化建设中心
(1)指导和配合学生工作部做好学生公寓的信息化管理以及网络化建设等工作;
(2)定期开展公寓网络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检查整修公寓网络设施。
9.各学院
(1)做好本学院党团进公寓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心理疏导工作,促进入住公寓学生的身心健康;
(2)选派优秀辅导员入驻公寓,加强对本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
(3)组织本学院分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会成员对本学院学生宿舍开展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检查、评比、整改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4)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经常深入宿舍,及时掌握本学院学生思想动态和宿舍管理情况,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10.物业公司
(1)认真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自主经营,在学生工作部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托管公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宿舍文化建设活动,引导健康文化氛围,实现育人功能;
(3)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秩序、内务及卫生管理和绿化养护工作;
(4)依据合同条款,做好学生公寓的日常维护和报修工作;
(5)做好治安消防工作,努力消除隐患,保证学生在公寓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6)落实 24 小时门卫值班制度和会客、作息、安全、卫生等各项宿舍管理制度,保证每日查房并做好规范的值班记 录,对发现的问题迅速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向公寓管理中心汇报工作;
(7)实行服务承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开展服务竞赛和考核,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组织活动
为了便于研讨和解决学生公寓日常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总结学生公寓管理中的经验及不足,公寓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每学期召开一次例会,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员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每学年召开一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研讨会,各学院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就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和研讨,并讨论通过下一届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每学年召开一次全校性文明宿舍创建和总结表彰大会。对文明宿舍建设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学校纪律和有关宿舍管理规定的个人和集体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以保证文明宿舍建设的顺利进行。
每学年由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承办学生宿舍文化节活动。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