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者:信息公开发布时间:2018-09-30浏览次数:197


为了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体育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综合育人水平,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体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根据《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江苏省大学生体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学校重点对课程结构、考试项目、内容、标准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优化组合。

(一)课程建设

1课程设置。严格执行《全国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指导学生科学锻炼,提高教学质量,更多满足学生不断增长的需求。一年级根据情况开设普及课程,选择基础性内容,增强学生体质和基本体育能力,二年级开设选项课不少于专科学校基本要求(不少于13个选项内容),第一学期26学时,其他每学期各30学时,共116学时,每学时40分钟,每个学期1个学分。三年级学生必须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且达标,详见《教学大纲》。本科严格执行江苏师范大学的有关要求。

2教学时数。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大学一、二年级体育课每周不得少于2学时,每学时时间不得少于其他专业课程教学学时,总数不得少于108学时(本科为144学时)。

(二)考核内容、标准与要求

考核内容、标准及要求详见《教学大纲》。同时,关于学生毕业体育课程成绩的等级与评优作以下说明:

1关于学生毕业:

1)修满规定4个学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是学生毕业必要条件之一。

2)学生毕业时,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评定,按合格与不合格二级标准评定,不合格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2关于体育课成绩的等级与评优:

体育课成绩在59分及以下为F60~69分为D70~79分为C80~89分为B90~100分为A。成绩达到B及以上者方可参加校级三好生的评奖;成绩达到C及以上者方可参加校级综合奖的评奖;体育保健生(有特殊病理性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者,需按要求出示证明,申请免修体育术课,但得参加保健课程学习)成绩达到D等级仍可参加评优评奖。

3关于海外直通车项目及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体育成绩的考核办法:

根据学校发展要求,为更好解决整学期海外游学和教育实习等教学安排带来的课程考核问题,现将这部分学生游学或实习期间的体育必修课成绩核算作如下规定。

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体育成绩考核申请,提交有关游学和实习期间参加相关体育活动或组织体育活动证明材料,由所在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体育学院组织教学委员会根据提交证明材料给予相应成绩。提交一般性材料证明的,成绩计60~69分;由实习或游学单位出具材料证明的,成绩计70~79分;由实习或游学单位出具材料证明的,且有一定影响的,成绩计80~89分;由实习或游学单位出具材料证明的,有很大影响的,成绩90~100分。

因教学安排见实习时间未达到一学期的学生体育必修课成绩核算如下:

参加相关教育见实习缺课时数未达到1/3课时的学生继续参加课程考试,见实习期间的缺课由所在学院出具说明后,视实习情况处理出勤和平时成绩;缺课达到1/3以上,则由所在学院出具说明后,视实习情况处理出勤和平时成绩,由体育学院统一时间按《江苏省大学生体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进行男2400米、女2000米测试,计算成绩。

(三)师资队伍建设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自己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教师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和教学研究,提高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逐步改善现有教师缺编状况和师资队伍的各种结构性问题,确保教学工作稳步、顺利进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水平,是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身体健康的基础,是完成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基本保障。

(一)组织领导

要加强体质健康测试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由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后勤处、保卫处、校医院、体育学院(公体部)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为成员的测试工作领导班子。学院要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责任到人。

(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评定与要求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120分,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合格与不合格),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2学生测试成绩达到B及以上者方可参加校级三好学生的评奖;成绩达到C及以上者方可参加校级综合奖的评奖;体育保健生成绩达到D等级仍可参加评优评奖。测试成绩评定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准予重测一次,仍不合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3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于执行《标准》的申请,经校医疗单位证明,体育学院核准,可免于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书》,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于执行《标准》的残疾生,仍可参加评优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三、加强学校运动代表队和校园赛事建设,提升学校体育的竞争力

(一)加强业余运动员队伍建设。建立10个以上体育俱乐部,加强学生课余体育活动指导,在此基础上选拔队员集训,参加相关比赛。争取资金和项目,积极联办相关运动项目运动队,探索运动队共建合作模式,使合作联办运动队成为我校学校体育工作新的增长点。

(二)探索校园竞赛新模式。整合现有校园竞赛资源,突破资金短缺瓶颈,通过外引内联等方式,成立赛事运作平台,大力提倡各俱乐部参与赛事运作,扩大校园赛事的参与广度和深度,提高我校体育工作的影响力。

四、加强群众体育工作,引领校园体育文化

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产业消费的若干意见》中“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精神,加强学校群众体育工作,以增强师生体质为宗旨,以传统的全校运动会为重点,以校园长跑、冬季三项为特色,以各类体育健身社团的单项体育活动和各院系组织的活动为依托,引导广大师生加强体育锻炼,营造追求卓越、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一)校运会

全校性综合运动会,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教学计划,定于每年10月的最后一个完整周的周四和周五举行。为扩大参与度,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要增加集体性、娱乐性项目,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拼搏精神。

(二)校园长跑

校园长跑暨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定于每年的1230日举行,旨在通过校园长跑的形式,吸引并带动更多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增进身体健康,培养师专人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形成我校自有的校园文化品牌,并赋有辞旧迎新之意。

(三)各类单项体育竞赛和体育社团、俱乐部

单项体育竞赛也是学校群众体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动学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扩大和规范学生社团的组织建设,实现阳光体育的长效机制。

1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根据相关要求,学校要建设20个以上体育社团和俱乐部,要求每个社团或俱乐部都有一个及以上的专业体育教师参与指导,形成教师指导,学生组织参与,月月有竞赛、周周有活动的良好态势。学校要在相关政策上给予大力扶持。

2健全学生早锻炼制度。早锻炼是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校园体育活动的全面开展,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意识和锻炼习惯。整合学校现有各种设施条件开展早锻炼活动,各学院和学工部负责学生早锻炼出勤及组织工作,体育学院负责相关场地布置、音响播放以及相关技术指导,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团委、保卫处等部门协助做好此项工作。

3完善群体活动体系。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规定“学校每年将组织春季、秋季综合性运动会(体育文化节),设置学生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竞技性、健身性和民族性的体育项目,参与学生达到50%以上”要求,首先通过增设一些娱乐性、趣味性、集体性的群体竞赛项目,提高学生参与度,可组织广播操、排舞、太极拳、冬季三项等;其次增设便于开展的小型比赛,如身体素质比赛、校园定向等;同时,要求各学院按传统各自或联合开展本院春季运动会,鼓励各社团和俱乐部开展休闲体育活动,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场地设施,安排、统筹好活动时间。

(四)教职工群众体育活动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教职工体育运动会和相关休闲体育竞赛。要充分发挥教职工体育社团的作用,积极开展教职工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体育活动,使更多的教职工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享受体育带来的快乐,丰富校园体育文化,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

五、完善体育工作保障机制

为了保障学校体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要建立良好的保障体系。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学校体育工作运行经费。

(二)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学习和宣传,提高全校师生员工对体育的认识水平。

(三)加强安全措施和风险教育,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加快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为师生员工的体育锻炼提供物质保障。

(五)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夯实学校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97日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室      20169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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